图书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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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新解读 17 第4版
  • 中国法制出版社编 著
  • 出版社: 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 ISBN:9787509379080
  • 出版时间:2017
  • 标注页数:631页
  • 文件大小:103MB
  • 文件页数:674页
  • 主题词:刑法-法律解释-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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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解读与应用4

第一编 总则4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4

第一条 立法宗旨4

第二条 本法任务4

第三条 罪刑法定5

第四条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6

第五条 罪责刑相适应6

第六条 属地管辖权7

1.本条规定的“我国领域”包括什么范围?7

2.如何理解本条规定的“法律有特别规定的”?8

3.国际列车上的犯罪如何管辖?8

4.如何理解犯罪地?8

第七条 属人管辖权8

第八条 保护管辖权9

第九条 普遍管辖权9

第十条 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消极承认10

第十一条 外交代表刑事管辖豁免11

第十二条 刑法溯及力11

5.处刑较轻是指什么?12

第二章 犯罪12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13

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13

第十四条 故意犯罪13

6.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区别是什么?14

7.法定的犯罪结果的发生与否,对这两种故意支配下的危害行为定罪有何影响?15

第十五条 过失犯罪15

8.如何区分间接故意犯罪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16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17

9.如何区分疏忽大意的过失与意外事件?18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18

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的刑事责任19

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20

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21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21

第二十一条 紧急避险23

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24

第二十二条 犯罪预备24

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26

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27

第三节 共同犯罪28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概念28

第二十六条 主犯29

第二十七条 从犯30

第二十八条 胁从犯31

第二十九条 教唆犯32

第四节 单位犯罪33

第三十条 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33

10.企业犯罪后被合并应当如何追究刑事责任?34

11.涉嫌犯罪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应如何进行追诉问题?34

12.外国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我国领域内犯罪如何适用法律?34

13.村民委员会可否构成单位犯罪主体?34

14.单位的内部职能部门可否成为单位犯罪主体?35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35

15.如何理解“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36

第三章 刑罚36

第一节 刑罚的种类37

第三十二条 主刑和附加刑37

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37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种类38

第三十五条 驱逐出境38

第三十六条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39

16.参加聚众斗殴受重伤或者死亡的人及其家属提出的民事赔偿请求能否予以支持?39

第三十七条 非刑罚性处置措施39

第三十七条之一 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的禁业限制40

第二节 管制41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41

第三十九条 被管制罪犯的义务与权利42

第四十条 管制期满解除43

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43

第三节 拘役43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43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43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44

第四节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44

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44

第四十六条 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执行44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44

17.撤销缓刑时罪犯在宣告缓刑前羁押的时间能否折抵刑期?45

第五节 死刑45

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45

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46

18.如何理解“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47

19.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47

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48

第五十一条 死缓期间及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49

20.刑事案件终审判决和裁定何时发生法律效力?50

第六节 罚金50

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50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51

第七节 剥夺政治权利52

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含义52

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53

第五十六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独立适用53

21.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53

第五十七条 对死刑、无期徒刑犯罪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54

22.在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犯新罪应如何处理?54

第五十八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计算、效力与执行54

第八节 没收财产55

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的范围55

第六十条 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56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57

第一节 量刑57

第六十一条 量刑的一般原则57

第六十二条 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57

第六十三条 减轻处罚57

23.如何理解“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58

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58

24.被告人亲属主动为被告人退缴赃款应如何处理?59

第二节 累犯59

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59

第六十六条 特别累犯61

第三节 自首和立功61

第六十七条 自首和坦白61

第六十八条 立功64

第四节 数罪并罚65

第六十九条 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65

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66

25.判决宣告后又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的同种漏罪是否实行数罪并罚?66

26.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的发明创造能否按照重大立功表现作为对其漏罪审判时的量刑情节?67

第七十一条 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67

第五节 缓刑68

第七十二条 缓刑的适用条件68

27.对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刑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能否适用缓刑?69

第七十三条 缓刑的考验期限70

第七十四条 累犯不适用缓刑70

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71

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71

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72

第六节 减刑73

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73

28.罪犯因漏罪、新罪数罪并罚时原减刑裁定应如何处理?74

29.如何认定“确有悔改表现”?74

30.如何认定有“立功表现”?74

31.如何有“重大立功表现”?74

第七十九条 减刑程序75

第八十条 无期徒刑减刑的刑期计算76

第七节 假释76

第八十一条 假释的适用条件76

第八十二条 假释的程序77

第八十三条 假释的考验期限78

第八十四条 假释犯应遵守的规定78

第八十五条 假释考验及其积极后果78

第八十六条 假释的撤销及其处理79

第八节 时效80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80

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80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81

第五章 其他规定82

第九十条 民族自治地方刑法适用的变通82

第九十一条 公共财产的范围82

第九十二条 公民私人所有财产的范围83

第九十三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84

32.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什么情形下属于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85

33.镇财政所所长是否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论?86

34.国家工作人员在农村合作基金会兼职从事管理工作的如何认定身份?86

第九十四条 司法工作人员的范围86

第九十五条 重伤87

第九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之含义87

第九十七条 首要分子的范围87

第九十八条 告诉才处理的含义88

第九十九条 以上、以下、以内之界定89

第一百条 前科报告制度89

第一百零一条 总则的效力89

第二编 分则90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90

第一百零二条 背叛国家罪90

第一百零三条 分裂国家罪 煽动分裂国家罪90

第一百零四条 武装叛乱、暴乱罪91

第一百零五条 颠覆国家政权罪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92

第一百零六条 与境外勾结的处罚规定92

第一百零七条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92

第一百零八条 投敌叛变罪93

第一百零九条 叛逃罪93

第一百一十条 间谍罪94

第一百一十一条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95

第一百一十二条 资敌罪96

第一百一十三条 危害国家安全罪适用死刑、没收财产的规定96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96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 决水罪 爆炸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97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 决水罪 爆炸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失火罪 过失决水罪 过失爆炸罪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98

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坏交通工具罪99

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交通设施罪100

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设备罪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101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罪 破坏交通设施罪 破坏电力设备罪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102

第一百二十条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102

第一百二十条之一 帮助恐怖活动罪104

第一百二十条之二 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106

第一百二十条之三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107

第一百二十条之四 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109

第一百二十条之五 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110

第一百二十条之六 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111

第一百二十一条 劫持航空器罪112

第一百二十二条 劫持船只、汽车罪113

第一百二十三条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113

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113

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114

第一百二十六条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115

第一百二十七条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117

第一百二十八条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118

第一百二十九条 丢失枪支不报罪119

第一百三十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120

第一百三十一条 重大飞行事故罪121

第一百三十二条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121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122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123

第一百三十四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128

第一百三十五条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129

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131

第一百三十六条 危险物品肇事罪132

第一百三十七条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133

第一百三十八条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134

第一百三十九条 消防责任事故罪134

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135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36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137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137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138

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罪139

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141

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143

第一百四十五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144

第一百四十六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145

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145

第一百四十八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146

第一百四十九条 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的法条适用146

第一百五十条 单位犯本节规定之罪的处理146

第二节 走私罪147

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罪 走私核材料罪 走私假币罪 走私文物罪 走私贵重金属罪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147

第一百五十二条 走私淫秽物品罪 走私废物罪149

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151

第一百五十四条 走私货物、物品罪的特殊形式153

第一百五十五条 以走私罪论处的间接走私行为154

第一百五十六条 走私共犯156

第一百五十七条 武装掩护走私、抗拒缉私的规定157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158

第一百五十八条 虚报注册资本罪158

35.公司法修改后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是否适用于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认缴登记制的公司?159

第一百五十九条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160

第一百六十条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161

第一百六十一条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162

第一百六十二条 妨害清算罪163

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163

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 虚假破产罪164

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164

第一百六十四条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166

第一百六十五条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169

第一百六十六条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170

第一百六十七条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171

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172

第一百六十九条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173

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174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175

第一百七十条 伪造货币罪175

第一百七十一条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177

第一百七十二条 持有、使用假币罪179

第一百七十三条 变造货币罪181

第一百七十四条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182

第一百七十五条 高利转贷罪184

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185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87

第一百七十七条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189

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190

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191

第一百七十九条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193

第一百八十条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194

第一百八十一条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196

第一百八十二条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198

第一百八十三条 职务侵占罪 贪污罪199

第一百八十四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受贿罪201

第一百八十五条 挪用资金罪 挪用公款罪202

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违法运用资金罪203

第一百八十六条 违法发放贷款罪204

第一百八十七条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206

第一百八十八条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206

第一百八十九条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207

第一百九十条 逃汇罪208

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209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212

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212

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214

第一百九十四条 票据诈骗罪 金融凭证诈骗罪215

第一百九十五条 信用证诈骗罪217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219

36.“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哪些情形?221

37.如何认定本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221

38.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221

第一百九十七条 有价证券诈骗罪222

第一百九十八条 保险诈骗罪223

39.保险诈骗未遂能否按犯罪处理?224

第一百九十九条(已删除)225

第二百条 单位犯金融诈骗罪的处罚规定225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226

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226

第二百零二条 抗税罪228

第二百零三条 逃避追缴欠税罪228

第二百零四条 骗取出口退税罪229

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230

40.“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含义是什么?231

第二百零五条之一 虚开发票罪232

第二百零六条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32

第二百零七条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33

第二百零八条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34

第二百零九条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出售发票罪234

第二百一十条 盗窃罪 诈骗罪235

第二百一十条之一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235

第二百一十一条 单位犯危害税收征管罪的处罚规定236

第二百一十二条 税收征缴优先原则236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237

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237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238

第二百一十五条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239

第二百一十六条 假冒专利罪240

第二百一十七条 侵犯著作权罪241

第二百一十八条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243

第二百一十九条 侵犯商业秘密罪243

第二百二十条 单位犯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处罚规定245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245

第二百二十一条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245

第二百二十二条 虚假广告罪246

第二百二十三条 串通投标罪247

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248

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250

41.哪些人员可以认定为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251

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252

42.非法贩卖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行为如何定性?253

第二百二十六条 强迫交易罪254

43.以暴力、胁迫手段索取超出正常交易价钱、费用的钱财的行为如何定性?255

44.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迫他人借贷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255

第二百二十七条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倒卖车票、船票罪256

第二百二十八条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256

45.如何理解“违反土地管理法规”?257

第二百二十九条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257

46.公证员出具公证书有重大失实行为如何适用法律?258

第二百三十条 逃避商检罪258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扰乱市场秩序罪的处罚规定259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259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259

47.如何区分虐待犯罪致人重伤、死亡与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犯罪致人重伤、死亡?260

48.如何区分遗弃罪与故意杀人罪?261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261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262

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263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致人重伤罪264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265

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267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269

49.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271

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272

50.抢劫罪与绑架罪的界限是什么?275

51.在绑架过程中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当场劫取被害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275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275

52.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共同犯罪情形有哪些?278

53.如何界定本条规定中的儿童与婴幼儿?278

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279

第二百四十二条 妨害公务罪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280

第二百四十三条 诬告陷害罪281

第二百四十四条 强迫劳动罪282

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283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284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 诽谤罪285

第二百四十七条 刑讯逼供罪 暴力取证罪287

第二百四十八条 虐待被监管人罪288

54.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人员能否成为虐待被监管人罪主体?289

第二百四十九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289

第二百五十条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290

第二百五十一条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290

第二百五十二条 侵犯通信自由罪290

第二百五十三条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291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292

第二百五十四条 报复陷害罪293

第二百五十五条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293

第二百五十六条 破坏选举罪294

第二百五十七条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294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295

第二百五十九条 破坏军婚罪296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罪296

第二百六十条之一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298

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299

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儿童罪300

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301

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二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301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301

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302

55.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联防人员,以抓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行为为名非法占有财物的行为如何定性?305

56.以暴力、胁迫手段索取超出正常交易价钱、费用的钱财的行为如何定性?305

57.如何区分抢劫罪与寻衅滋事罪?306

58.抢劫罪的既遂、未遂如何认定?306

59.在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306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307

第二百六十五条 盗窃罪309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309

60.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行为如何适用刑法有关规定?310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311

第二百六十八条 聚众哄抢罪313

第二百六十九条 转化的抢劫罪313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314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316

61.在国有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非法行为如何定罪?317

62.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行为如何定性?317

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317

63.如何理解“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319

64.挪用尚未注册成立公司资金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319

65.对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挪用国有资金行为如何定罪?319

第二百七十三条 挪用特定款物罪320

66.挪用失业保险基金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320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321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322

第二百七十六条 破坏生产经营罪323

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323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325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325

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325

67.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事业编制人员依法执行行政执法职务是否可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论处?326

第二百七十八条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327

第二百七十九条 招摇撞骗罪327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328

68.行为人通过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担任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收受贿赂、挪用本单位资金等行为如何适用法律?329

69.伪造、变造、买卖政府设立的临时性机构的公文、证件、印章行为如何适用法律?329

70.伪造、贩卖伪造的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明刑事案件如何适用法律?330

第二百八十条之一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330

第二百八十一条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331

第二百八十二条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331

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332

第二百八十四条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333

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组织考试作弊罪 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 代替考试罪334

第二百八十五条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335

第二百八十六条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336

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337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犯罪的定罪处罚338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338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340

第二百八十八条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341

第二百八十九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杀人罪 抢劫罪342

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 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343

第二百九十一条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344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344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345

71.对参加聚众斗殴受重伤或者死亡的人及其家属提出的民事赔偿请求能否予以支持?346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347

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348

72.“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含义是什么?350

第二百九十五条 传授犯罪方法罪350

第二百九十六条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351

第二百九十七条 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352

第二百九十八条 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352

第二百九十九条 侮辱国旗、国徽罪353

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353

第三百零一条 聚众淫乱罪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354

第三百零二条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355

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 开设赌场罪357

73.对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又向索还钱财的受骗者施以暴力或暴力威胁的行为应如何定罪?357

第三百零四条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358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359

第三百零五条 伪证罪359

第三百零六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360

第三百零七条 妨害作证罪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361

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虚假诉讼罪362

第三百零八条 打击报复证人罪362

第三百零八条之一 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 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363

第三百零九条 扰乱法庭秩序罪364

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365

第三百一十一条 拒绝提供间谍犯罪、恐怖主义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366

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367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368

74.“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含义是什么?369

75.拒不执行人民法院调解书的行为是否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369

第三百一十四条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370

第三百一十五条 破坏监管秩序罪370

第三百一十六条 脱逃罪 劫夺被押解人员罪370

第三百一十七条 组织越狱罪 暴动越狱罪 聚众持械劫狱罪371

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371

第三百一十八条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371

第三百一十九条 骗取出境证件罪372

第三百二十条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372

第三百二十一条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373

第三百二十二条 偷越国(边)境罪374

第三百二十三条 破坏界碑、界桩罪 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375

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375

第三百二十四条 故意损毁文物罪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 过失损毁文物罪375

第三百二十五条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376

第三百二十六条 倒卖文物罪377

第三百二十七条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378

第三百二十八条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378

第三百二十九条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380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381

第三百三十条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381

第三百三十一条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382

第三百三十二条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382

第三百三十三条 非法组织卖血罪 强迫卖血罪383

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383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疗事故罪384

第三百三十六条 非法行医罪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385

第三百三十七条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386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387

第三百三十八条 污染环境罪387

第三百三十九条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388

第三百四十条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389

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非法狩猎罪389

76.“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含义是什么?390

第三百四十二条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391

第三百四十三条 非法采矿罪 破坏性采矿罪391

第三百四十四条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392

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林木罪 滥伐林木罪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393

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处罚规定395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395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395

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毒品罪397

第三百四十九条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398

第三百五十条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400

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401

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402

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强迫他人吸毒罪402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403

第三百五十五条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403

77.安定注射液是否属于本条规定的精神药品?403

第三百五十六条 毒品犯罪的再犯404

第三百五十七条 毒品犯罪及毒品数量的计算404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405

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卖淫罪 强迫卖淫罪 协助组织卖淫罪405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引诱幼女卖淫罪407

第三百六十条 传播性病罪407

第三百六十一条 其他入罪规定408

第三百六十二条 包庇罪409

第九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409

第三百六十三条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409

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物品罪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410

第三百六十五条 组织淫秽表演罪410

第三百六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罪的处罚411

第三百六十七条 淫秽物品的界定411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411

第三百六十八条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阻碍军事行动罪412

第三百六十九条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412

第三百七十条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413

第三百七十一条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413

第三百七十二条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414

第三百七十三条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414

第三百七十四条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415

第三百七十五条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 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415

第三百七十六条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416

第三百七十七条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417

第三百七十八条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417

第三百七十九条 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417

第三百八十条 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417

第三百八十一条 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418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418

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419

78.如何认定贪污罪既遂与未遂?420

79.如何认定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共同非法占有单位财物行为?420

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421

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423

80.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含义是什么?424

81.挪用公款犯罪如何计算追诉期限?425

82.国家工作人员挪用非特定公物能否定罪?425

83.挪用国库券如何定性?425

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426

84.如何理解贿赂犯罪中的“财物”?427

85.如何认定“为他人谋取利益”?427

86.如何认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427

87.如何认定“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427

88.如何认定“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428

89.佛教协会工作人员能否构成受贿罪或者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主体?428

90.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离退休后收受财物行为如何处理?428

91.集体性质的乡镇卫生院院长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428

第三百八十六条 受贿罪的处罚429

第三百八十七条 单位受贿罪429

92.国有单位的内设机构能否构成单位受贿罪主体?429

第三百八十八条 受贿罪430

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430

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431

第三百九十条 行贿罪的处罚433

第三百九十条之一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434

第三百九十一条 对单位行贿罪435

第三百九十二条 介绍贿赂罪436

第三百九十三条 单位行贿罪437

第三百九十四条 贪污罪438

第三百九十五条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隐瞒境外存款罪438

第三百九十六条 私分国有资产罪 私分罚没财物罪440

第九章 渎职罪440

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 玩忽职守罪441

93.合同制民警能否成为玩忽职守罪主体?442

94.属工人编制的乡(镇)工商所所长能否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442

95.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安机构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其工作人员能否构成渎职侵权犯罪主体?442

96.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如何认定?442

97.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之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443

第三百九十八条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443

第三百九十九条 徇私枉法罪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445

98.非司法工作人员是否可以构成徇私枉法罪共犯?446

第三百九十九条之一 枉法仲裁罪446

第四百条 私放在押人员罪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447

99.未被公安机关正式录用的人员、狱医能否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主体?447

100.工人等非监管机关在编监管人员私放在押人员行为和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行为如何适用法律?447

第四百零一条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448

第四百零二条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449

第四百零三条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450

第四百零四条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450

第四百零五条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450

第四百零六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451

第四百零七条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452

第四百零八条 环境监管失职罪452

第四百零八条之一 食品监管渎职罪453

第四百零九条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453

第四百一十条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454

第四百一十一条 放纵走私罪454

第四百一十二条 商检徇私舞弊罪 商检失职罪455

第四百一十三条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455

第四百一十四条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456

第四百一十五条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456

第四百一十六条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457

第四百一十七条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457

第四百一十八条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458

第四百一十九条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458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458

第四百二十条 军人违反职责罪的概念459

第四百二十一条 战时违抗命令罪459

第四百二十二条 隐瞒、谎报军情罪 拒传、假传军令罪459

第四百二十三条 投降罪460

第四百二十四条 战时临阵脱逃罪460

第四百二十五条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461

第四百二十六条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461

第四百二十七条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462

第四百二十八条 违令作战消极罪462

第四百二十九条 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462

第四百三十条 军人叛逃罪463

第四百三十一条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463

第四百三十二条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 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464

第四百三十三条 战时造谣惑众罪464

第四百三十四条 战时自伤罪465

第四百三十五条 逃离部队罪465

101.对军人非战时逃离部队的行为能否定罪处罚?465

第四百三十六条 武器装备肇事罪466

第四百三十七条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466

第四百三十八条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467

第四百三十九条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467

第四百四十条 遗弃武器装备罪468

第四百四十一条 遗失武器装备罪468

第四百四十二条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468

第四百四十三条 虐待部属罪469

第四百四十四条 遗弃伤病军人罪469

第四百四十五条 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470

第四百四十六条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470

第四百四十七条 私放俘虏罪470

第四百四十八条 虐待俘虏罪471

第四百四十九条 战时缓刑471

第四百五十条 本章适用范围471

第四百五十一条 战时的概念472

附则472

第四百五十二条 施行日期472

关联法规归类解读与应用475

一、综合47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1998年12月29日)47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9年8月27日)47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时间效力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1997年9月25日)47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第十二条几个问题的解释(1998年1月13日)480

二、犯罪48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问题的答复意见(2002年7月24日)48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的解释(2014年4月24日)48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1999年6月25日)48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6年1月11日)482

三、刑罚及刑罚的具体运用48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2009年8月27日)48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5月9日)48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2000年12月13日)489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2009年3月12日)49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犯新罪应如何处理的批复(2009年5月25日)493

四、危害公共安全罪49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15日)49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11月16日)49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5年12月14日)500

五、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50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2004年12月29日)50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解释(2014年4月24日)50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规定的解释(2005年12月29日)50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9月8日)50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4月9日)508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5月13日)5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11月4日)51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10月12日)5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0年12月13日)518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2年3月29日)52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4年3月25日)52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4年8月12日)527

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53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2000年1月3日)53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12月21日)53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9月6日)538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的通知(2013年10月23日)540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2015年3月2日)545

七、侵犯财产罪55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2014年4月24日)55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22日)55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5年7月16日)55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3月1日)558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4月2日)560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4月23日)56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11月11日)56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16年1月6日)568

八、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57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1999年10月30日)57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2002年4月28日)57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2002年8月29日)57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解释(2014年4月24日)57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2月5日)57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5年5月11日)578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7年5月9日)580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制毒物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9年6月23日)58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7月15日)58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5年5月29日)58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4月6日)58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12月12日)59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7年1月25日)597

九、贪污贿赂罪60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2002年4月28日)60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4月29日)602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罪立案标准的规定(2000年12月1日)60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有关问题的解释(2001年10月17日)60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7年7月8日)60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8年11月20日)609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4月18日)611

十、渎职罪61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2002年12月28日)61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的解释(2009年8月27日)617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2年12月7日)618

权威指导案例621

一、李飞故意杀人案621

二、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诉李彬、袁南京、胡海珍、东辉、燕玉峰、刘钰、刘少荣、刘超绑架案623

三、杨延虎等贪污案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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