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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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论
  • 徐国栋著 著
  • 出版社: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 ISBN:704022240X
  • 出版时间:2007
  • 标注页数:432页
  • 文件大小:24MB
  • 文件页数:465页
  • 主题词:民法-中国-高等学校-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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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

引论 民法总论的意义1

第一节 民法总论在潘德克吞体系产生之前的历史1

一、近代德国学者—立法者的民法总论——总则1

二、罗马法学家著作中的总论3

三、小结5

第二节 总则与潘德克吞体系的关联6

一、现代型民法总论的形成6

二、现代型民法总则的形成7

第三节 无民法总则国家的民法总论9

一、拉丁法族国家民法典中的序题9

二、拉丁法族国家民法学中的总论11

第四节 本民法总论的设计16

一、中国的民法总论的历史和特点16

二、本民法总论的德国式结构16

第一编 民法概述21

第一章 民法的名称和历史21

第一节 民法学者面临的4大问题21

第二节 民法词源考22

一、市民法的词源及其同源词22

二、不属于市民法的古代法律门类22

三、市民法与西方主流历史解释模式23

第三节 优士丁尼《市民法大全》体系中的市民法24

一、概说24

二、《法典》25

三、《学说汇纂》25

四、《法学阶梯》26

五、《新律》26

六、小结27

第四节 《市民法大全》的总法典模式在东方和西方和其他地区的流播28

一、东欧28

二、西欧与拉美29

第五节 综合的市民法的部门法化31

一、简化寻法方法的探索31

二、六法的产生条件32

三、六法的正式形成34

第六节 经典作者对民法一词的用法35

一、拉丁语系作家们的用法35

二、德语语系作家的用法36

三、英语世界中的用法38

第七节 对民法变迁史的总结38

一、部门法意义上的民法的产生时间38

二、当前流行的挂衣钩式的法律体系观的短暂历史38

三、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真实关系39

四、对民法学者面临的4大难题的解答39

五、并非现代所有的部门法都从民法分发出来40

第二章 民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42

第一节 法学阶梯体系与现代民法调整对象理论42

一、对人物讼体系的解读42

二、无体物概念作为支撑民法二分制的基础43

三、民法调整对象理论的重构51

第二节 几个外国或地区的民法调整对象理论51

一、意大利51

二、阿根廷52

三、俄罗斯54

四、越南54

五、魁北克55

六、葡萄牙55

七、法国56

八、德国57

九、日本58

十、埃及58

十一、小结59

第三节 民法的确定对象60

一、民法对主体的确定60

二、民法对客体的确定65

第四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67

一、身份关系67

二、财产关系68

第五节 民法调整对象的其他问题74

一、平等主体问题74

二、民法调整的纵向关系75

三、民法调整的法律情势75

第六节 民法的调整方法77

一、概述77

二、事前调整的方法78

三、事后调整的方法79

第三章 民法的性质82

第一节 概述82

第二节 民法是什么82

一、民法为国内法82

二、民法为继受法83

三、民法为普通法84

四、民法为实体法85

五、民法为权利法85

六、民法为中人法86

七、民法为任意法兼强行法87

八、民法为严正法兼衡平法88

第三节 民法不完全是什么88

一、民法不完全是私法88

二、民法不完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93

第四节 民法是否为市民社会的法95

一、民法曾经是那个市民社会的法95

二、民法还是这个市民社会的法吗?96

第四章 民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98

第一节 民法与宪法98

一、民法与宪法之间曾有过的规范混同关系98

二、民法与宪法的内容混同关系99

三、宪法的私法化99

四、民法与宪法的协调100

第二节 民法与商法101

一、什么叫做“商”101

二、什么叫商法101

三、民法与商法的联系和区别102

第三节 民法与经济法102

一、关于什么是经济法的诸学说102

二、不同的经济法理解与不同的经济体制的关联103

三、民法与经济法的区别103

第五章 民法的渊源105

第一节 概说105

一、关于法律渊源的两种体制105

二、法律渊源体制的法理学基础105

第二节 我国民法的渊源106

一、法律106

二、习惯法108

三、判例111

四、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114

第六章 民法基本原则116

第一节 概述116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116

二、民法基本原则的特征118

三、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119

第二节 各民法基本原则120

一、诚实信用原则120

二、公序良俗原则133

三、绿色原则138

四、意思自治与国家的保护性干预相结合原则140

五、平等原则144

第七章 民事法律关系148

第一节 概述148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相关理论的历史发展148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151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152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153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153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154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156

第三节 民事法律事实158

一、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特征158

二、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159

三、民事法律事实构成161

第四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161

第八章 民事权利、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163

第一节 民事权利163

一、民事权利制度化的历史163

二、民事权利的本质164

三、民事权利与类似现象的区别166

四、民事权利的分类168

五、民事权利的行使和保护170

第二节 民事义务171

一、民事义务的本质171

二、民事义务与类似现象的区别173

三、民事义务的分类174

第三节 民事责任175

一、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175

二、民事责任的重要性177

三、民事责任的分类179

第九章 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物181

第一节 物的概念和特征181

一、物的概念181

二、物的特征181

第二节 物的传统分类182

一、有体物和无体物182

二、流通物和限制流通物182

三、动产和不动产183

四、特定物和种类物183

五、主物和从物184

六、可分物和不可分物184

七、原物、孳息和出产物184

八、可消耗物和不可消耗物185

九、单一物、合成物和聚合物185

第三节 现代的新的物的分类185

一、人格财产与可替代财产185

二、使用财产和权力财产188

三、生存财产和奢侈财产189

四、普通财产、身体财产、私生活189

五、完全财产和不完全财产199

六、动物与无生命财产200

七、实际财产与虚拟财产201

八、容实财产与容空财产202

九、公产与私有财产203

第四节 小结206

第二编 民事主体211

第十章 自然人——以权利能力为中心211

第一节 自然人的概念211

一、自然人的生物性211

二、自然人与公民211

三、自然人的分类212

第二节 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之一般212

一、权利能力的概念和特征212

二、权利能力的分类214

三、权利能力与类似法律现象的区别215

第三节 权利能力制度的历史发展217

一、罗马法中萌芽性的权利能力制度217

二、罗马统治者对权利能力制度的不平等运用222

三、以平等为理念的现代权利能力制度的形成225

第四节 自然人权利能力的起止228

一、自然人权利能力的开始228

二、自然人权利能力的终止230

第五节 现代立法者对能力制度的不平等运用——失权制度238

一、西方国家的做法238

二、中国的做法239

三、小结240

第六节 住所240

一、住所的概念240

二、住所与居所240

三、住所的法律意义241

第七节 自然人的身份证、护照和户籍241

一、身份证241

二、护照241

三、户籍242

第十一章 自然人——以行为能力为中心243

第一节 行为能力243

一、行为能力的概念和特征243

二、行为能力的分类244

三、行为能力与类似法律现象的区别246

四、行为能力制度的历史沿革246

五、确定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标准252

第二节 监护253

一、监护之一般253

二、未成年人监护和精神病人监护255

三、老年人监护256

四、监护机关257

五、监护人的义务和权利259

六、监护的终止260

第三节 宣告失踪260

一、宣告失踪的概念260

二、宣告失踪的程序261

三、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关系262

第十二章 法人264

第一节 概述264

一、法人的概念和特征264

二、民事主体制度的历史沿革265

三、法人的本质267

四、法人的分类269

第二节 法人的成立272

一、法人的成立条件272

二、法人成立的程序273

第三节 法人的能力274

一、权利能力274

二、行为能力275

第四节 法人的机关和责任276

一、法人的机关276

二、法人的责任277

第五节 法人的变更、消灭和清算279

一、法人组织形式的变更279

二、法人的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280

三、法人的消灭280

四、法人的清算281

第十三章 合伙283

第一节 概述283

一、“两户一伙”的共性283

二、承认合伙为第三民事主体的理由283

第二节 普通合伙284

一、普通合伙的概念284

二、普通合伙的种类285

三、普通合伙的成立286

四、普通合伙的能力和责任288

五、普通合伙的变更、终止和清算290

第三节 家庭合伙——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293

一、概述293

二、家庭合伙中的特殊法律问题295

第十四章 人格权297

第一节 概述297

一、人格权的概念和特征297

二、人格权与类似法律现象的关系300

三、人格权的分类302

第二节 人格权制度的历史304

一、罗马法中的人格权规定304

二、现代人格权理论的形成和发展308

三、人格权制度在西方国家立法中的确立311

四、人格权制度在中国的发展316

第三节 各种人格权318

一、保证自然人的自然存在的人格权318

二、保障自然人的社会存在的人格权327

第四节 法人的人格权341

一、关于法人是否有人格权的争论341

二、法人人格权的特点344

三、法人人格权的类型344

第五节 人格权的保护345

一、民法保护人格权的方法345

二、死者人格权的保护346

第三编 法律行为与代理349

第十五章 法律行为349

第一节 概述349

一、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349

二、法律行为的分类353

三、法律行为的形式355

第二节 法律行为的成立357

一、概述357

二、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358

第三节 法律行为的有效358

一、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358

二、无效的法律行为361

三、可撤销的法律行为362

四、法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366

第四节 法律行为的样式367

一、概述367

二、附条件的法律行为367

三、附期限的法律行为368

四、附负担的法律行为368

第五节 准法律行为370

一、准法律行为的概念和分类370

二、准法律行为的法律适用371

第六节 间接法律行为371

一、间接法律行为的概念371

二、间接法律行为与类似法律现象的区别372

第十六章 代理374

第一节 概述374

一、代理的概念和特征374

二、代理的种类377

三、代理证书380

第二节 代理权的行使380

一、代理人的义务380

二、代理权的限制381

三、复代理382

第三节 无权代理383

一、无权代理的概念和特征383

二、无权代理的法律效果383

三、表见代理385

第四节 代理关系的消灭386

一、代理关系消灭的原因386

二、代理关系消灭的效果387

第四编 民法中的时间391

第十七章 概说与期限391

第一节 时间与民法391

一、时间与民事法律事实的关联391

二、民法对时间的处理391

第二节 期限391

一、期限的概念391

二、期限的种类392

三、期限的法律意义392

四、期限的确定和计算392

第十八章 诉讼时效、除斥期间、权利失效394

第一节 诉讼时效394

一、时效的概念和种类394

二、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种类394

三、诉讼时效的运作397

四、诉讼时效完成后的法律效果400

第二节 除斥期间401

一、除斥期间的概念和特征401

二、除斥期间的历史沿革402

三、除斥期间的类型402

四、除斥期间的运作403

第三节 权利失效403

一、权利失效的概念和历史沿革403

二、权利失效的构成要件404

三、关于权利失效法律效果的诸说404

四、权利失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405

第五编 民法的适用409

第十九章 民法的适用范围409

第一节 对人的适用范围409

一、属地主义原则409

二、例外情形409

三、中国公民和中国法人的范围409

第二节 对空间的适用范围409

一、属地法与属人法相结合的适用原则409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含义410

第三节 对时间的适用范围410

第二十章 民法的解释411

第一节 民法解释学概述411

一、民法解释学的概念411

二、民法解释学的特征412

三、民法解释学的目标413

第二节 民法解释学的方法413

一、在法条的可能文义范围内可解决问题时的方法413

二、在法条的可能文义范围内不能解决问题时的方法415

尾论 民法总论的未来417

术语索引419

参考文献429

跋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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